黑龙江北安公司建华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询价采购
招标信息
2022-05-17 | 17人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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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司北安公司建华风电项目安全预评价询价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编号:wzdb-fwxj-2022050189)
电话:电子邮件:
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方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时提出。有效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交易供应商:沈阳万益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公告期: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20日 采购商:
国能北安热电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国能东北(沈阳)物资配送有限公司
采购机构负责接受采购异议;采购方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受理采购投诉。
异议接收单位:国能东北(沈阳)物资配送有限公司电话:024-88275745电子邮件:12868372@chnenergy.com.cn投诉受理单位:国家能源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
6、反对 |
1. 反对者应为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项目的利益相关方;
2. 在公布采购结果时提出异议;3. 反对者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非国家能源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4. 指定被反对项目的采购订单名称、采购编号、采购组织和采购方;
5.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有关证明材料。
7、投诉
如果异议申请人对异议回复不满意,或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规定,他可以在知道或应该知道的日期起10天内提出投诉。(1)有效投诉应满足下列条件:1. 投诉人是项目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与项目有利益关系;
2. 在对采购结果提出投诉之前,已根据法律法规提出异议;3. 投诉内容符合规定;
4. 在投诉受理有效期内;
5. 国家能源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纪检监察机构或信访部门未处理同一投诉。投诉内容: 1. 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和被申请人名称;
2. 投诉人姓名、授权代表(如有必要)、授权委托书(如有必要)和联系方式;
3. 应附上异议回复和相关证明文件;
4. 与投诉相关的具体投诉、投诉请求和索赔;
5. 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有效线索及有关证明材料;
6. 外文投诉材料的中文翻译(如有);
7. 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名;应附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和投诉的,视为无效,不予受理。
9、恶意投诉将按照国家能源集团关于不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1.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2. 以非法手段获取认证材料的;对证据来源的合法性有明显怀疑,投诉人不能证明取得证据的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其他恶意投诉。公告机构:国能东北(沈阳)物资流通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22-05-17 09: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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